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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新建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新建

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J-TZZT-064 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就黑龙江省鸡西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新建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就该项目进行投标。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新建热电联产项目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拟建地点:地点一:鸡西市鸡冠区东环桥北侧、东山街西侧交叉处(占地面积 7.4万平方米);地点二:鸡西市鸡冠区鸡西北方制钢公司东侧、鸡密南路北侧(占地面积 7.5万平方米)。 项目规模:热源供热能力,到2020年满足417万平方米供热需求。 供热区域:省道S206以南、乡道Y007以北、文化路以东、和平南大街以西;兴国东路以南、鸡密南路以北、铁电街以东、北环路以西;鸡城公路两侧及城子河中心区、城化路以南、政通路以北、红房街以东、爱民街以西。 资金来源:投资主体自筹。 2、资格标准和有关要求: (1)投标人有良好的资信和财务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热力生产资格,有电力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拟采取投标方案中同容量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运营业绩。 (4)投标人应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 (5)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 (6)投标人未发生重大供热投诉事件和重大环保事故,具有与供应商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7)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合同执行。 (8)投标人中标后,应独立承担投资和建设任务,在建设运营期内不得将项目转让给其他企业。如是集团公司中标,可由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下面的全资子公司建设运营。 (9)投标人中标后,如半年内未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将取消中标资格。 (10)投标人中标后,要坚持生态环保原则优化建设方案,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出口热价超过鸡西市现有热价25.21元/吉焦为废标。 3、投标报名时间:自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17年12月6日止,每天9:00至16:3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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