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基于电力通信元数据的网络态势感知预警系统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2017/GG/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基于电力通信元数据的网络态势感知预警系统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基于电力通信元数据的网络态势感知预警系统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27418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1.9. 招标结果有效期: 90天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东电网公司最近建设基于电力通信元数据的网络态势感知预警系统,通过该系统实现整体安全信息的可视化,从宏观的角度实现安全信息的把控和针对各类安全事件进行高精度和快速的追踪溯源,为管理人员提供决策依据,从而更好的为信息科技发展的目标提供安全支撑服务。
基于电力通信元数据的网络态势感知预警系统需要采集的数据有Netflow数据、入侵检测日志、ddos日志、异常流量日志、未知威胁分析数据,需要通过在网络中部署流量探针、入侵检测探针、未知威胁分析探针。
本期所采购的探针应支持与基于电力通信元数据的网络态势感知预警系统系统的集成,厂家需给出详细的系统集成接口技术规范。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1 |
网络安全探针 |
63 |
63 |
100 |
1000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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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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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方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2 |
投标方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新旧证书换证期间,须提供由认证机构出示的、加盖认证机构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或控股与被控股单位,或同一控股单位的直接下属单位同时参加投标。 |
5 |
投标方应在南方电网公司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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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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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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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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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方所投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办事机构或由其授权的合法机构进行投标,若投标方为非原厂,则需要提供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或经销许可。 |
网络安全探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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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方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
网络安全探针 |
1.
2.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址:)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1日09时30分00秒至2017年12月08日17时00分00秒进行标书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标书费收取相关事宜:
1标书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现场刷卡缴费的,一并提供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单位:中电计发招标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账号:91060154800005106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在售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标书费采用现场刷卡缴费的,需在系统中提交标书费确认申请并填写增值税发票信息。
(d)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3)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 文件),报价文件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12月01日09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09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22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12月22日09时3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电力物资总公司2楼开标室(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46-150号海景中心东塔2楼) 。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需提供材料(以下资料均需另行提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若有)
5.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的。
6.
7. 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