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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安全人员定位及动态巡检检修管控系统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安全人员定位及动态巡检检修管控系统招标公告
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安全人员定位及动态巡检检修管控系统
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EbEUwZTRxUUZ6RVpXdC51bmRlZmluZWQ=">HNZB2017-11-02120/01
2.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3、具有从事智能化控制、人员定位、动态巡检等项目研发资质且至少有二个以上火电机组或煤矿、港口码头输煤系统成功可靠运行输煤智能安全人员定位及动态巡检检修管控系统设计、供货输煤系统智能化控制、人员定位、动态巡检安装、调试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4.4、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1月16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1日17:00止,购买招标文件。注册联系人:赵宏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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