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博白县人民医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检测已由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博发改[2016]6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白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4检测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5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2.6招标范围:包括博白县人民医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检测的施工建设过程中实体检测、沉降观测、常规检测及节能检测。 2.7 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2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R见证取样检测、R地基基础工程检测、R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 (2) 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3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0日至 2017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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