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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电动汽车基础设施(智能停车场充电桩)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贵阳市电动汽车基础设施(智能停车场充电桩)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ZHS-[2017] -078
招标人: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70万元
贵阳市电动汽车基础设施(智能停车场充电桩)采购与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市电动汽车基础设施(智能停车场充电桩)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人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编号: GZHS-[2017] -078
3、招标人式: 公开招标
4、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和云岩区,包括金阳大酒店停车场、贵阳会议中心停车场、行政二期停车场、金华园C区停车场、金谷苑停车场、西南美食广场停车场、黔春立交停车场共7个建设点,总计150个充电桩,建安投资约170万元。招标内容:本项目设备清单显示的所有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控制系统及设备辅件(含电线、电缆等)的深化方案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建安施工、验收、售后服务、有关部门的验收、移交等相关服务工作。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涵盖充电桩生产制造内容)。
5.2投标人必须具有充电桩(低压配电设备)安装能力。
5.3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如为制造商直接投标的本条不适用)。
5.4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要求提供2017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材料;
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时间为: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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