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部
资金来源: 其它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一期2×660MW超临界空冷机组工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防火门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供货期:详见技术规范
1.4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 招标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2.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锐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即投标人必须是中标后的合同签订人,不得代替他人或委托他人代替投标)。
2.1.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2.2专项条款
2.2.1投标方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2.2 业绩要求:投标方须具有近五年(2012年至今)2×3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发电机组的整套自动水消防、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和电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业绩(两份);
2.2.3投标方须具有满两年以上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和施工一级资质(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设备供货、施工等相应的资质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从2017年12月1日9:00起至2017年12月8日17:00止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部
资金来源: 其它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一期2×660MW超临界空冷机组工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防火门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供货期:详见技术规范
1.4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 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防火门监控系统 |
电气火灾 |
||
2 |
剩余电流互感器 |
数量详见附图 |
||
3 |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数量详见附图 |
||
4 |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
数量详见附图 |
||
5 |
防火门监控 |
|||
6 |
常闭式防火门监控模块 |
4 |
内置门磁开关1个,防火门监控模块。接收防火门门磁开关信号,将防火门状态信息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每樘防火门安装一台。 |
|
7 |
常闭式防火门监控模块 |
24 |
内置门磁开关2个,防火门监控模块。接收防火门门磁开关信号,将防火门状态信息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每樘防火门安装一台。 |
|
8 |
防火门监控器 |
1 |
系统主机,安装于消防控制中心。 |
|
9 |
手持编码器 |
1 |
||
10 |
额定电流≤63A |
384 |
采集剩余电流信号,(开合式CT) |
|
11 |
额定电流≤160A |
78 |
采集剩余电流信号,(开合式) |
|
12 |
额定电流≤225A |
18 |
采集剩余电流信号,(开合式) |
|
13 |
额定电流≤400A |
15 |
采集剩余电流信号,(开合式) |
|
14 |
额定电流≤630A |
2 |
采集剩余电流信号,(开合式) |
|
15 |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9 |
||
16 |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89 |
||
17 |
电气火灾监控主机 |
4 |
系统主机,组成挂式机箱安装于消防控制中心,内置UPS不间断电源、打印机等装置。 |
2.1通用条款
2.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锐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即投标人必须是中标后的合同签订人,不得代替他人或委托他人代替投标)。
2.1.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2.2专项条款
2.2.1投标方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2.2 业绩要求:投标方须具有近五年(2012年至今)2×3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发电机组的整套自动水消防、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和电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业绩(两份);
2.2.3投标方须具有满两年以上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和施工一级资质(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设备供货、施工等相应的资质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从2017年12月1日9:00起至2017年12月8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