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扎赉诺尔重化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水蓄水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
一、招标条件
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宏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满洲里市扎赉诺尔重化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水蓄水池)工程,已由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扎发改字【2015】10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规模:新建中水蓄水池一座及其附属设施。
2.
3. 计划工期:总工70日历天。
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投资、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总投资约1000万元)。
6. 招标控制价:98,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不少于2名的相关专业监理人员(包含1名安全监理工程师,需要提供本人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证)。
监理标段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证照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总监的监理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扎赉诺尔区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满洲里市扎赉诺尔重化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水蓄水池)工程 | 监理 标段 | 0.19万元 | 155653443931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扎赉诺尔公共资源交易网(:8081)本公告附件下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六、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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