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安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安阳汤阴风电场一期工程
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设备采购重新招标
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华能安阳汤阴风电场一期工程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设备(含设计、生产、供货、试验、调试)
1.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位置及说明 |
1 |
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 |
台/套 |
1 |
含设备及其它安装附件。满足现场安装条件。 |
1.3供货期:2018年1月31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申请人或投报产品符合目前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1.3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产品厂家授权书。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自行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情况,查询日期为中标公示截止日前2个月内,查询期限为近三年,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提供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若中标人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2资格审查专用条款
2.2.1投标人所投设备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台套于本招标相同或相近设备的供货业绩,并在110KV及以上变电站有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含首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30日9:00起至2017年12月8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