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庆第十采油厂2018年提捞采油作业(标段四); 2.2招标编号:2017FWGK3890; 2.6招标范围:利用专用的提捞车和运油罐车及专业的井口工人,通过移动采油方式,预计提捞原油5000吨,由于提捞产量受地质、井筒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制约,实际产量与预计产量存在一定的波动。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编号为2017FWGK3890的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台证件齐全合法有效的提捞车和一台证件齐全合法有效的运油罐车(运油罐车须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经营范围包括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类)); 3.4投标人须具备对应的提捞车驾驶员驾驶证,运油罐车驾驶员须提供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3.5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实行兼报不兼中原则,既投标人可以参与全部5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只能在其中1个标段中标,在按顺序评标过程中只要投标人中得1个标段,则主动放弃后面所投标段的评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2月2日 09:00:00至 2017年12月8日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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