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华电奉贤热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招标二次公告
2017-12-01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和上海华电奉贤热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主管单位: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华电奉贤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编号: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编号 |
1 |
2018年度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
CHDTDZ102/16-QT-0801 |
五、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1 |
2018年度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
提供2018年度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和上海华电奉贤热电有限公司员工等人员的早、中、晚、夜宵四餐服务(其中运行人员须送餐至岗位)。 |
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度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2、招标人现有食堂一幢,厨房灶、炊具齐全,炉灶以天然气为燃料。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服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
5、服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注册资金150万元(含)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食堂餐饮服务资质。
3.在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投标人须具有同类业绩,且在餐饮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问题。
4.开标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没有发生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无不良财务状况。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12月1日-- 12月6日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日 - 2017年12月6日17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