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物资公司煤焦油框架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70409117)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框架采购,货物数量为预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神华宁煤集团物资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包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A1包 |
煤焦油 |
沥青60%-70% |
吨 |
6000 |
|
A2包 |
煤焦油 |
沥青50%-57% |
吨 |
6000 |
太西洗煤厂活性炭一车间 |
交货期: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
交货地点:按照采购订单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先使用后结算。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90%,留10%质保金。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质保期:产品质保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 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或与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资质企业签署的委托运输合同(委托运输则需要提供被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委托合同的复印件)
4) 投标人必须提供2015年至今,不少于3份标的物的销售业绩,且每份合同或采购订单金额不低于(含)50万元(将合同或其他采购依据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预备原件备查);
5) 神华招标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1日至2017年12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