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南省邵阳市供电公司职工家属区“两供一业”物业分离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JC2017-GC-664
开标时间:2017-12-2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湖南省湘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国网湖南省邵阳市供电公司职工家属区“两供一业”物业分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湖南省邵阳市供电公司职工家属区“两供一业”物业分离项目已进入招标流程,招标人为湖南省湘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网湖南省邵阳市供电公司职工家属区“两供一业”物业分离项目
2.2 建设地点:邵阳地区
2.3 规 模: 总投资5113万元。
2.4 设计和施工工期:中标公告发出后50日历天之内,完成深化设计并通过施工图纸审查,并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在深化设计图纸通过审查之后的2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制作并通过竣工验收。
2.5 质量要求:
设计: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包含邵阳百春园家属区、邵阳电厂家属区、邵阳光明园家属区、邵阳老城东局供电局家属区、邵阳供电公司临津门家属区、隆回县供电公司家属区、邵阳路灯所家属区、邵阳供电公司南门口家属区、邵东县供电公司兴和路家属区、邵阳县白虎街家属区、新宁城关变家属区、新邵县电力山庄小区、邵阳原变管所家属小区、邵阳原线管所家属小区的维修改造,改造内容:屋顶防水、楼梯修缮、单元大门修缮、公共照明恢复、灭火器恢复、水管修缮、下水盖板恢复、围墙修缮、绿化恢复等内容(招标范围最终以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预算报价所包含范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3.3根据建市[2016]93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2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3.5本项目须至少配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3.7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本单位企业法人公章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8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保的证明)。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1)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10.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3.10.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10.3 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 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10.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各标段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格5%缴纳。
6.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5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