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01
招标编号:JLWT-2017-CCLT05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2018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要求投标人负责提供长春市联通生产用车辆维修、保养、大修服务,主要车辆包括捷达轿车、各型号皮卡车、各型号微型车等约347辆。维修费用按实际提供服务的数量进行结算,年度采购预算约230万元(不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完成为准。
1.2服务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中国联通集团和本技术规范书的质量标准要求。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综合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将获得中标资格。
其中第1名将获得70%的维修服务份额,第2名对应获得30%的维修服务份额。
中标人在以上维修服务份额内,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维修服务按单价进行结算。
如中标人不能按约定履行服务,招标人有权减少其中标份额比例,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应包括车辆维修服务相关内容。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税率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具备三类以上(含三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2.4 投标人须在长春市区内(四环路范围内)自有固定的维修经营场地。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及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被所投项目省份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或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投标产品在中国联通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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