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西省电信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招标项目为山西电信2017年太原、忻州、晋中、晋城、运城电信生产机楼密集型母线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SX170101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西省电信分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山西电信2017年太原、忻州、晋中、晋城、运城电信5地市生产机楼密集型母线的采购。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货物名称、主要产品的规格型号和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及交货地点如下:
标包1:太原和忻州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太原 |
忻州 |
小计 |
1 |
密集型母线槽 |
4000A |
米 |
1250 |
165 |
1415 |
2 |
密集型母线槽 |
2500A |
米 |
190 |
190 |
|
3 |
密集型母线槽 |
2000A |
米 |
40 |
40 |
|
4 |
密集型母线槽 |
1600A |
米 |
230 |
230 |
|
5 |
树脂浇筑型母线槽 |
2500A |
米 |
100 |
100 |
|
6 |
树脂浇筑型母线槽 |
1600A |
米 |
50 |
50 |
|
总计 |
1820 |
205 |
2025 |
标包2:晋中、运城和晋城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晋中 |
运城 |
晋城 |
小计 |
1 |
密集型母线槽 |
4000A |
米 |
360 |
160 |
122 |
642 |
2 |
密集型母线槽 |
3200A |
米 |
390 |
390 |
||
3 |
密集型母线槽 |
2500A |
米 |
330 |
64 |
394 |
|
4 |
密集型母线槽 |
1250A |
米 |
60 |
60 |
||
5 |
树脂浇筑型母线槽 |
4000A |
米 |
50 |
26 |
76 |
|
6 |
树脂浇筑型母线槽 |
2500A |
米 |
50 |
36 |
86 |
|
总计 |
810 |
590 |
248 |
1648 |
投标,但须承诺中标后供货时以投标的大容量产品型号进行供货,同时在投标一览表中相应报价型号的“备注栏”中予以明确。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2个标包,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包。所有投标人均参与其所投标包的评审,在2个标包均评审结束且综合排名后,再进行限中原则的筛选。若投标人在2个标包中综合排名均第一,则优先中标标包1。
最终采购数量以工程实际安装为准。到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
1.3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太原和忻州最高投标限价为1892万元人民币
(含增值税);标包2:晋中、运城和晋城最高投标限价为1514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参与方,下同)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2.1.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
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5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申请(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函),对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允许一家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2.1.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投标产品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
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且本项目要求的9种规格型号均
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3.3 投标产品应符合本项目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具体详见附件:关键技术指标(本关键技术指标为不可偏离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6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