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合同有效期
1.1项目概况
高头窑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南与鄂尔多斯市接壤,东距达拉特旗60公里,北距包头100公里,交通便利。矿井年设计生产能力800万吨/年,配套1000万吨/年洗煤厂。
矿井水处理能力600m3/h,原水浊度600-800NTU,处理后浊度小于50NTU,符合煤矿废水排放标准。
1.2 招标范围
用于高头窑煤矿井下污水排放净化与处理的聚合氯化铝,年用量约600吨;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3交货地点和合同有效期
交货地点:高头窑煤矿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 投标人经营范围内应包括相关内容;
2.2.2 产品出厂合格证和产品检验报告;
2.2.3 具有2014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1日之间签订的聚合氯化铝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不少于1份。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02日09:00起至2017年12月06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代理人企业职工证明、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2.2 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6.5招标文件费: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