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脱硫、脱硝系统运行及检修维护招标。
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工作范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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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EME-201712DTHJ-S004 |
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项目部8*320MW机组2018-2020年度脱硫系统运行及检修维护工程 |
工作范围包括整个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项目部项目部8×320MW机组烟气脱硫共8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及公用系统和附属设施)的所有工艺系统(含起吊设施、特种设备)、电气系统、热控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系统、消防系统(含消防报警系统)、控制测量分析仪表设备(含化学仪表)、采暖通风保温、给排水系统、管道(含阀门、管道附件、保温、防腐等)、支吊架、钢结构及所有的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等的日常维护、消缺、保养、保洁、试验、检验、检查、临检、事故抢修及随主机检修进行的必要检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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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
3.2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同类工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3具有独立完成对应标段检修维护的能力,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3.4投标人通过相关质量管理体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中止(投标人原因)、终止,财产被整体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在招投标行为中,没有行贿受贿行为和弄虚作假等劣迹;投标人近半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为准)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3.7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等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0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11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12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4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