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茅店镇东北面6km的上坝村,距离赣县和赣州市城区分别为14km和19km。电厂北距323国道及京九铁路2km,东邻贡江。电厂装机容量2×350MW,2台机组于2008年投产发电。
项目名称: 瑞金电厂2018年度盐酸、硫酸、液碱采购
实施地点: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设计规范要求,质量合格。
2、招标范围
盐酸、硫酸、液碱 。本次招标为2018年全年酸碱用量,预计盐酸80000公斤(实际约为50000~90000公斤),硫酸200吨(实际约为160~210吨),液碱200吨(实际约为160~210吨),分批按需供货,盐酸每次供货量约20000公斤,硫酸每次供货量约10吨,液碱每次供货量约20000公斤,具体采购量根据机组运行情况以实际需求量为准。要求投标方盐酸、硫酸、液碱的年供货能力及运输能力至少各1000吨。
2.1. 本次招标的盐酸应为工业合成盐酸,符合DL/T422-2015《火电厂用工业合成盐酸的试验方法》中优等品指标要求,具体参数见下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优等品 |
---|---|---|
总酸度(以HCl计)的质量分数 |
% |
≥31.0 |
铁(以Fe3+ 计)的质量分数 |
% |
≤0.002 |
灼烧残渣的质量分数 |
% |
≤0.05 |
游离氯(以Cl- 计)的质量分数 |
% |
≤0.004 |
砷的质量分数 |
% |
≤0.0001 |
硫酸盐(以SO42- 计)的质量分数 |
% |
≤0.005 |
2.2本次招标的浓硫酸应符合GB/T534-2014《工业硫酸》中优等品指标要求,具体参数见下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优等品 |
---|---|---|
硫酸(以H2SO4计)的质量分数 |
% |
≥98.0 |
灰分的质量分数 |
% |
≤0.02 |
铁的质量分数 |
% |
≤0.005 |
砷的质量分数 |
% |
≤0.0001 |
铅的质量分数 |
% |
≤0.005 |
汞的质量分数 |
% |
≤0.001 |
透明度 |
mm |
≥80 |
色度 |
|
不深于标准色度 |
2.3本次招标的液碱应为离子膜碱,符合GB/T11199-2006《高纯氢氧化钠》中优等品指标要求,具体参数见下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优等品 |
---|---|---|
氢氧化钠(以NaOH计) |
% |
≥32.0 |
碳酸钠(以Na2CO3计) |
% |
≤0.04 |
氯化钠(以NaCl计) |
% |
≤0.004 |
三氧化二铁(以Fe2O3计) |
% |
≤0.0003 |
二氧化硅(以SiO2计) |
% |
≤0.0015 |
氯酸钠(以NaClO3计) |
% |
≤0.001 |
硫酸钠(以Na2SO4计) |
% |
≤0.001 |
三氧化二铝(以Al2O3) |
% |
≤0.0004 |
氧化钙(以CaO计) |
% |
≤0.0001 |
3.1 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7%增值税发票);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标的物, 要求投标方盐酸、硫酸、液碱的年供货能力及运输能力至少各1000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酸碱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盐酸、硫酸、液碱),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盐酸、硫酸、液碱)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还应提供盐酸、硫酸、液碱产品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近三年无安全事故证明等可以证明本企业能胜任本招标项目的支持性资料),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盐酸、硫酸、液碱运输车辆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保证本次招标的电厂配备固定的盐酸、硫酸、液碱供应运输车辆和相应人员危化品六证手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危化品运输车辆行驶证、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槽罐检验合格证)。投标人同时还需提供盐酸、硫酸、液碱运输司机和押运人员用工合同;如投标人无危化品运输资质,可以委托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但必须提供相关委托协议、以及被委托方盐酸、硫酸、液碱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以上述车辆和人员六证手续、用工合同),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运输司机及押运人员有一定的盐酸、硫酸、液碱泄漏事故处理能力;
3.4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两家及以上的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3.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05日09:00起至2017年12月09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800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