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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LCTTC-17YQTFW3427
一、招标条件
华能白山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锅炉掺烧生物质颗粒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人为华能白山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目前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能白山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锅炉掺烧生物质颗粒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2.2招标范围:锅炉掺烧生物质颗粒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具体日期以双发签订合同为准。
2.4服务地点: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合格标准及业主和上级公司有关文件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是在新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
3.2具有工程咨询(火电)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3自2014年1月1日起,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燃煤机组掺烧生物质改造可研或设计的工作业绩1项及以上,并提供合同履行情况(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及签字页扫描件及建设单位对合同履行情况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 时,下午1:30时至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