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二〇一七年度第六十七批集中招标(江西公司新昌电厂电煤配套码头#1泊位建设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项目单位:江西公司新昌电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南昌市新建区樵舍镇新昌发电厂。 工期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15日内进场开工,在2018年3月枯水期结束前完成水下部分所有作业,整体工程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组调试,具备投运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二、本次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主要指标 招标文件价格(元) 1 2017-HD-GJDT-0000-1-0010-1/1 江西公司新昌电厂电煤配套码头#1泊位建设施工工程 新昌电厂建设有2台60万等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拟实施电煤配套码头#1泊位工程建设。本标段为:根据施工图纸进行新昌电厂电煤配套码头#1泊位工程建设施工。包括:高桩码头、输煤栈桥、转运站、廊道的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主要安装设备及系统有(不含卸船机):带式输送机、落煤管、切换挡板、除杂物装置、除铁器、除尘装置、电动葫芦、通讯设备、消防设备、生产用水系统、污水收集系统、程控设备、配电设备、暧通设备、照明设备、监控设备等,包括其附属部件与电气、热控工程。主要乙供设备及材料:除带式输送机、落煤管、切换挡板、除杂物装置、除铁器外的所有设备和安装材料。负责本工程在安装、试运行及质保期的缺陷处理,承担分部试运行中单体调试、分系统和整体调试工作,承担行业部门验收的配合工作。 200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三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一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 5、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经营状况良好(例如近三年内至少两年盈利等必要指标等)。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具有2个内河≥1000吨级码头工程或2个沿海≥5000吨级码头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已成功投运。以提供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应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供货范围、合同时间、签字页及成功投运的证明材料等。 3、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港口与航道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A类或B类执业资格,且从业年限不少于10年,年龄60周岁及以下。具有水运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经验,以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12月4日至12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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