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招标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对山西华电晋城泽州山河镇一期98MW风电场风机吊装工程施工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细信息如下: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国际晋城泽州山河镇一期9.8万千瓦风电场工程施工。
2、本期规模:本期容量98MW。
3、 工程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项目场址位于泽州县西南部,风电场中心距离晋城市城区直 线距离约10km,区域面积88km2,场区实际可利用面积55km2,风电装机容量98MW。 风电场坐标为E112°38′55.13"~112°47′2.33", N35°22′2.18"~ 35°29′4.87",海拔在 800~1200m之间。
4、工程概况: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项目场址位于泽州县西南部,风电场中心距离晋城市城区直线距离约10km,区域面积88km2,场区实际可利用面积55km2,计划安装45台风力发电机组,本期容量98MW。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一)A、B区风机吊装标段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体系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风机、塔筒吊装工程施工经验、能力,在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至少具有5个49MW及以上规模,并单机容量不低于1500kW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业主评价。
6、项目经理资质业绩要求: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有3个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时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保持一致。
7、吊车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合格证和起重机械准用证,提供以上文件的扫描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在未得到招标人的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9、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金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0、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
(4)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5)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一般设备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
(6)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12、本工程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8日。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招标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对山西华电晋城泽州山河镇一期98MW风电场风机吊装工程施工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标书售价(元) |
01 |
CHDTDZ113/17-SG-0201 |
A区风机吊装 |
23台风机吊装 |
2000 |
02 |
CHDTDZ113/17-SG-02012 |
B区风机吊装 |
22台风机吊装 |
2000 |
1、工程名称:华电国际晋城泽州山河镇一期9.8万千瓦风电场工程施工。
2、本期规模:本期容量98MW。
3、 工程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项目场址位于泽州县西南部,风电场中心距离晋城市城区直 线距离约10km,区域面积88km2,场区实际可利用面积55km2,风电装机容量98MW。 风电场坐标为E112°38′55.13"~112°47′2.33", N35°22′2.18"~ 35°29′4.87",海拔在 800~1200m之间。
4、工程概况: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项目场址位于泽州县西南部,风电场中心距离晋城市城区直线距离约10km,区域面积88km2,场区实际可利用面积55km2,计划安装45台风力发电机组,本期容量98MW。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一)A、B区风机吊装标段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体系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风机、塔筒吊装工程施工经验、能力,在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至少具有5个49MW及以上规模,并单机容量不低于1500kW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业主评价。
6、项目经理资质业绩要求: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有3个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时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保持一致。
7、吊车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合格证和起重机械准用证,提供以上文件的扫描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在未得到招标人的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9、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金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0、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
(4)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5)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一般设备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
(6)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12、本工程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