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费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国电费县96MW风电场工程已山东省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82262万元,建设资本金占项目计划总资金的20%,资本金以自筹解决,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控股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1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境内
1.3.2 建设规模:本风电场建设装机规模为96MW,安装48台单机容量2000kW 风电机组
1.3.3 计划工期(暂定):项目总工期18个月,本标段6个月。从监理人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考虑到风场施工受外界影响,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地方关系对工期的影响所产生的费用。为进一步明确招投标双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如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投标方自身原因除外),由于甲方的原因只有累计(连续20天以上的时间)影响工期超过60天以上部分所发生的费用由招标方负责, 60天以内部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1.3.4 招标范围:费县110kV送出线路基础、架线、电缆、对侧间隔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110kV送出线路施工 |
1、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 7、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2个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8、投标人近3年(2014年11月-2017年11月)来具有独立承担过类似的三个110kV及以上送电线路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及最终验收证书; 9、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1.4.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7年12月04日 09:00至 2017年12月12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
|
1 |
110kV送出线路施工 |
|
2000元 |
180天 |
GDCX02-SGZB17-0402/01 |
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5日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