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龙岩市新罗区工人文化宫修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龙岩市新罗区工人文化宫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龙岩市新罗区工人文化宫 ,代建单位为龙岩市新罗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为龙岩市新罗区工人文化宫修缮工程,包含文化宫改造土建工程、普通装饰工程、拆除工程、安装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等(本项目不含已修缮完成的3层、6层,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控制价:为6120540元,具体工程量清单按第三方审核机构最终审核造价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投标人不是纳入省级“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间的责任主体。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建工程 类。投标人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依据龙建筑【2017】9号文,在龙岩区域内招标项目,增设龙岩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并在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中所占权重A为30%,入围备选中标候选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70%+地方信用评价分×30%。地方信用评价分以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的为准,计算方法详见“关于印发《龙岩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评价标准》的通知(龙建筑〔2017〕8号)。 3.6.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14 日 8 时 00 分;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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