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年 招-28
开标时间:2017-12-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度公司标识标牌制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度公司标识标牌制作,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本次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2018-2019年度公司标识标牌制作 |
工程概况: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设备、阀门、管道、安全、构建筑物、消防、交通及环境信息类的各种标识标牌及部分外辅小构件的制作。包括特殊标准的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以及投标方上门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及支持。 本项目时间系年度制作,规定为以合同生效时间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按实际发生量进行年度分期结算。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
3.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3.2 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3 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具备的专业资格:
3.6 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两个近五年内(2012.12-2017.12)为工矿企业进行标识标牌制作的类似合同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封面、技术协议、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联系方式:
2017年12月5日-12月1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