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农业大棚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农业大棚建设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招标人为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农业大棚建设项目
2、
3、建设规模: 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投资额:约 292.6 万元。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招标范围:以上全部内容。
7、质量标准:合 格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能力的企业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出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注:前款所称“报名人”均指项目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2。项目负责人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所在地检察院预防犯罪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注:①投标人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并装订成册)。②以上所列报名材料必须具备,缺任何一项均不予审核通过。③报名及开标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并携带以上资料。
5、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5.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5.2报名
6.2投标资格复核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6.3复核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8、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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