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1.1 工程名称:高要金淘天然气热电冷联产项目工程
1.2 标的名称:消防车
1.3 资金来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出资比例:20 %,国内融资80%。
1.4 建设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集聚基地
1.5 建设规模:2×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1.6 计划工期:计划于2017年3月开工,2018年6月投产发电。
1.7 工程简介:本项目规划建设4×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一期建设2×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发电机组,并预留脱硝装置。
二、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要求见下表)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 间 |
交货 方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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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EME-DTGY-1712-WZ041 |
消防车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台 |
3 |
合同签订后90日 |
车板交接 |
电厂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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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或销售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 制造或销售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3.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6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1.7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8 本次招标消防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本次招标消防车接受代理商投标。
3.1.10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3.1.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 其他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04日至2017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