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冷却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
2.项目概况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冷却器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附件。
标段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投标限价(元)(含税)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1 | 废水冷却器 | B14-21;换热面积:120㎡ | 4台 | 30天 | 396000 | 5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曾开具的17%商业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3提供近两年内(2015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 4 日至2017 年12月8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标段)售价人民币(200)元,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账
开户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1.6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01房间
4.3.2邮件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2.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
开户
账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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