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烟包箱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交货地点: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供货周期:三年 项目标段划分: 分包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01包 烟包箱 烟包箱,详见“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仅需营业执照),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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