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东区排水渠建设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东区排水渠建设工程; 2.2招标编号:偃公建【2017】074号; 2.3项目概况:自外国语小学南门向东至洛河入河口,开挖长度约3510米的排水渠,砼护砌并植草护坡;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建设地点:偃师市东区; 2.6本项目的采购预算资金:791.148957万元; 2.7工 期:12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2.10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企业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