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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湖农副业基地综合性种养联合生产企业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潼湖农副业基地综合性种养联合生产企业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1700D11N4645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解放军75200部队农副业基地(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潼湖农副业基地综合性种养联合生产企业招标项目(委托协议:ZB17D2325)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服务提交密封投标。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内容 数量 服务时间 保底收益
综合性种养联合生产企业招标 1项 1+4年 1年:¥8,928,280.00元
5年:¥44,641,400.00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用途:联合生产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对本项目招标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3.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和承诺书。。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3.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两个月内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出具承诺书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6日15时00分00秒(注:14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6日15时00分00秒
3、开标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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