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庆化工集团咸阳石化有限公司通勤车客运服务车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7-12-04
项目编号:GXTC-CZ-1757778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概况:为方便员工上下班,需开通礼泉至西安、银川燕鸽湖基地至河东工业园区两处通勤车客运服务,需租赁39座客车1台(银川燕鸽湖基地至河东工业园),53座客车 1台(西安至礼泉生产基地)。
本项目服务区域、车辆需求及2018年预计运输量如下:
标段 |
服务区域 |
车辆需求 |
数量 |
车辆资质需求 |
最高限价 |
一标段 |
银川燕鸽湖基地至河东工业园 |
39座客车 |
1辆 |
1.机动车辆行驶证; 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 3.车辆与行驶证照片一致; 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客数与行驶证标注的载客数一致; 5.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技术等级达到一级; 7.投入的车辆登记日期至投标截止日应在5年内 |
610元/天 |
二标段 |
西安至礼泉生产基地 |
53座客车 |
1辆 |
1.机动车辆行驶证; 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 3.运输车辆与行驶证照片一致; 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客数与行驶证标注的载客数一致; 5.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技术等级达到一级; 7.投入的车辆登记日期至投标截止日应在5年内 |
1200元/天 |
车辆需求为估算数量,实际配属数量根据配送实际可能有部分差异;实际配置的车辆及到位时间以采购人依据生产需要书面确认为准。运输工作量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确定。
1.2 采购范围及服务内容:
(1) 按2.1条明确的车辆需求配备车辆、驾驶员(每车一名驾驶员);
(2) 提供运输服务;
1.3 服务期限:首个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对服务期内考核合格、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及未发生重大综合治理案件的签约人,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变、签约服务单价不高于第一个合同期服务单价的条件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因采购人生产需求发生变化引起用车量减少时,按调整后的用车数量续签下一年合同;因油田公司或者化工集团调整运输政策,按照调整后的新政策执行。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年限不少于五年(含五年),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客运运输服务内容。
2.3 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无资不抵债情况。
2.4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客车运输)。
2.5投标人必须符合HSE资格要求:有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具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至少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提供运输过程中事故处置预案。
2.6近三年有同类车辆运输服务业绩(同类业绩指20座及以上客运运输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2.7投标人现有同类车辆达到10辆及以上(同类车辆指20座及以上客运车辆),全部为自有车辆。
2.8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4日至12月7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