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南湖二矿(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大南湖二矿2017年矿区绿化工程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DJS-2017-0961 2.工程概况: 根据大南湖二矿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内容对绿化的范围进行设计,2017年绿化内容包括东线道路北侧(30米范围,1500米长)种植长枝榆、工业广场前包括办公楼、宿舍楼、食堂、浴室前及日用水池两侧(约16000平方米)进行树木种植、花坛及部分草坪的土方精细平整;安装主要包括道路两侧灌溉系统,工业广场前灌溉系统,包括栽植后的技术管理和养护(2年)。 招标范围: ①整理绿化用地3.2万平方米;②栽植树木、苗木16种,共计23600棵,绿篱4000平方米;④换填土处理18000立方米。总计绿化面积约3.7公顷,苗木养护期2年。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报价清单。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和固定总价。发票要求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划工期:符合园林绿化施工,工期为100日历天。计划工期暂定自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3月30日,若因天气原因无法施工时,将施工时间相应推迟,具体施工时间待招标人通知为准。养护期:自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大南湖二矿。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3个类似绿化工程合同业绩,合同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②合同业绩施工地域为戈壁区域或者荒漠区域。③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④每个合同业绩须用户出具书面完工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或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04日至2017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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