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应急技改塔拉500KV变电站加装主变隔直装置工程设备采购
询价采购公告 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局物资供应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应急技改塔拉500KV变电站加装主变隔直装置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凡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述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应急技改塔拉500KV变电站加装主变隔直装置工程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 FZ2017-CGYWZ-CG-XJ012 3)投资金额:约16000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5)供货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0天供货完毕 6)供货地点: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局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序号 名称 物料描述 单位 数量 1 66kV氧化锌避雷器 Y1.5W-96/260,含在线监测仪 套 2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 供应商可以为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所投设备材料应为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注明的类别,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加工、销售等文字描述)。制造商必须是通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资格预审的厂家,并且制造商须具备所投货物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设备材料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代理商必须代理入围厂家产品。 5. 供应商近年(2015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评审时评标小组将查询内电物资〔2017〕36号《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 6.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到货后企业需提供招标货物的出厂检验报告。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三、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12月04日至2017年12月0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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