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汇能集团长滩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
新建工程设备及材料监造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文件 内蒙古汇能集团长滩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新建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以(内发改能源字(2017)12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汇能集团长滩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及材料监造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汇能集团长滩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内蒙古汇能集团长滩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新建工程 2.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长滩村 2.3建设规模: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 2.4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和融资 2.5项目计划工期:2018年4月-2021年5月,具体以业主方通知日期为准。 2.6招标范围:设备及材料监造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资格要求: 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如下: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 3.1.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资金实缴在300万元以上。 3.1.2资质要求: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核准通过的火力发电站工程设备监造甲级资质证书,监造人员的简历和资质及相关证书、有关监造服务的各种资格及荣誉证书等;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4业绩要求:近五年独立承担过4台套600MW及以上容量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的主、辅机设备制监造的业绩。 3.1.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近三年中未因安全、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 3.1.7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造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没有不良记录,具有4台套600MW及以上容量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的主、辅机设备监造的项目管理经验。拟派驻本项目的专业负责人应4台套600MW及以上容量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的主、辅机设备监造的专业管理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业绩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封面、合同关键监理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及买方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所列业绩必须随时可提供合同原件以供审查,业绩列表中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作为业绩项评审因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必须在业绩列表中列出,并标明已提供合同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0日下午14:00时至18:00时(节假日照常上班,逾期不再接受)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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