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材厂非计划品抵账竞卖公告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委托,拟对一批长材厂非计划品进行抵账竞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材厂非计划品抵账竞卖
二、项目编
三、竞卖标的相关要求及底价:
标段号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竞卖底价 | 报价保证金 |
1:一轧作业区通尺 | HRB400EΦ16 | 约1143.45吨 | 报价日前一日挂牌价格基础上上浮4%。 | 50000元 |
HRB400EΦ14 | 约703.992吨 | |||
HRB400EΦ12 | 约738.177吨 | |||
合计 | 2585.619吨 | |||
2:棒材作业区通尺 | HRB400EΦ18 | 428.488吨 | 报价日前一日挂牌价格基础上上浮4% | 50000元 |
HRB400EΦ20 | 203吨 | |||
HRB400EΦ22 | 210吨 | |||
HRB400EΦ25 | 230吨 | |||
HRB400EΦ28 | 405吨 | |||
HRB400EΦ32 | 288吨 | |||
HRB400EΦ36 | 123吨 | |||
合计 | 1914.488吨 |
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四、竞买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3.1为向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提出申请欠款抵账的供货商。
3.2 其他要求:
3.2.1欠款金额可全款用于订货,不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
3.2.2规格型号等指标以实物为准无论高低不持任何异议;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报价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不具备报名资格
五、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供的资料:
5.1:现场方式
5.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2邮件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5.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5.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未报名的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纸质报名资料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
七、报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报价保证金支付要求
7.1.竞买人应在2017年12月12日00:00前交纳所买标段报价保证金;如果未按照规定时间和金额交纳保证金则不具备竞买资格,其报价无效。
7.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7.2.1投标保证金账
开户
账
7.2.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竞买人在汇入报价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竞卖项目的编号。未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竞卖。
7.3竞买人在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
(二)保证金退还与处置
1、竞买人报价保证金在竞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无息退还;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全额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经出售人同意后,我中心将重新组织竞卖;
(1)成交竞买人不按规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的;
(2)成交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
八、竞卖方式及组织安排
(一)竞卖方式:
本次竞卖按照单价上浮百分比进行竞卖。最后一个报价人(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二)竞卖组织安排
1.意向竞买人应在2017年12月12日00:00前将保证金汇至中心指定账户。至公告截止日,如果没有意向竞买人参与报价,则重新组织竞卖。
2.竞卖时间及
竞卖
3.1.2竞卖现场实行准入制。参加竞卖时,竞买人必须凭下列资料进入现场: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委托代理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2)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
每个竞买人只允许1名代表进入竞卖现场。
竞买人资格审查。竞买人资格证明资料交由出售人审查。上述所含资料缺一不可,通过评审的竞买人凭竞买登记表领取号牌。
3.2.竞卖方式及规则
3.2.1当竞买人有两家及以上时,采用多次报价方式:即竞买人可以在限定时间内(以竞卖现场出售人约定的时间范围为准)多次举牌报价,首次报价起始价为竞卖底价,但每次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
3.2.2当竞买人只有一家时,如报价高于底价的,则该竞买人成为成交人。
报价阶梯: 竞拍底价基础上上浮0.5%,或0.5%的整数倍。竞买人在起始价的基础上通过多次报价直到无人报价为止。
3.3在规定的时间内,最后一个报价的竞买人(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3.4成交人在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5 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
3.5.1竞买人以竞拍日价格成交后,需尽快办理相关订货及抵账手续,最终结算价格=提货日销售公司挂牌价格×(100%+4%+竞卖当日成交上浮百分比),竞买人一旦填写竞买登记表,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竞卖的所有规定及竞卖标的情况、接受竞卖规则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竞后无悔。
3.5.2竞卖现场请遵守会场秩序,报价期间拒绝接打电话和大声喧哗,不恶意串通、不垄断或干扰其他竞买人,否则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责任。
3.5.3竞买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买活动相关的一切费用。
九、竞买有效期
竞买有效期从报价之日起120日。
十、合同签订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售卖人签订合同,如不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责任由成交人全部承担。
十一、发布媒介
、、()等。
十二、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的1/2收取,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成交服务费缴纳账
户 名: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账
开户
十三、联系方式
售 卖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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