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第三热电厂1号、2号机组低压缸进汽控制蝶阀(进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交货期
1.1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包头第三热电厂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丹拉高速公路210国道引道南侧、包石铁路北侧,装机容量为2×300MW国产燃煤发电机组,汽轮机为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C300/235-16.7/0.35/537/537型(合缸)采暖抽汽式汽轮机组。为满足热电解耦切除低压缸运行的要求,计划将1、2号机组低压缸进汽控制蝶阀(DN1400,PN1.0)更换为进口液动双向硬密封调节蝶阀(共计2台,DN1400,PN1.0,含液压执行机构)。
1.2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商 |
备注 |
---|---|---|---|---|---|---|
1 |
液动三偏心双向金属硬密封蝶阀 |
DN1400 ,PN1.0 |
套 |
2 |
原装进口产品 |
包含液压执行机构 |
详见招标文件。
1.3交货地点和交货期
交货期: 2018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丹拉高速公路210国道引道南侧、包石铁路北侧包头第三热电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8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1)具有近十年内(签订日期为2007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DN1400及以上液控蝶阀(进口)供货合同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关键页影印件)。
2)具有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05日9:00起至2017年12月15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