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第四批辅机设备厂区彩钢板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交货期
1.1项目概况
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扩建项目本期建设2台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拟接入锡盟至山东交流特高压输电通道,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2条重点输电通道建设的通知精神,锡盟至山东交流特高压输电通道。
1.2 招标范围
本包为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第四批辅机设备厂区彩钢板采购。包括:主厂房、除尘器间、渣仓、输煤建筑等建筑封闭采用的工厂复合保温压型钢板(墙面)+配套檩条;现场复合保温压型钢板(屋面)+配套钢檩条;工厂复合保温压型钢板(屋面)+配套钢檩条;单层压型钢板+配套钢檩条等,合计约108127平方米。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3交货地点和交货期
交货地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区东郊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具备交货条件,交货进度满足现场施工进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钢结构(彩钢板)设计或企业具有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投标人若无钢结构(彩钢板)设计资格或相应资质,应提供合作设计单位的钢结构设计资质及双方有效的合作意向书;
2.2.2投标人近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之间)具有至少2份300MW及以上机组的主厂房保温彩钢板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及技术协议关键页影印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5日9:00起至2017年12月11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