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高度戒备监狱罪犯超市经营,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高度戒备监狱[2017]2号监狱长办公会议纪要批准同意招标,招标申请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高度戒备监狱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高度戒备监狱罪犯超市经营。
(二)租 期:合同中约定。
三、招标内容
罪犯超市经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证(在有效期内)。
(三)不接受联合体租赁。
五、公告发布媒介
(一) 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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