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7-12-03024
就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磨煤机磨辊、磨盘瓦堆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磨煤机磨辊、磨盘瓦堆焊项目
招 标 人: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
项目规模:2×660MW二次再热超超临界发电机组
2、招标范围
磨辊更换、磨盘瓦堆焊。
服务期限:二年(即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如第一年合同履行后,经考核达不到甲方要求的,将不再签订第二年合同)。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9.投标人必须具有耐磨堆焊、修复或金属硬面修复资格;
10.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12.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具有不少于3项中速磨煤机磨辊、磨盘瓦堆焊业绩,以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05日09:00起至2017年12月0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