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口水电站工区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招标公告二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是四川大渡河干流水电22级梯级规划中(自上游向下游)的第5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金川县境内大渡河上源河流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合口以下约2km处,是大渡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的上游控制性水库工程,上距马尔康县城约46km(现有公路距离,下同),下距金川县城约45km。
双江口水电站是大渡河干流上游控制性水库,坝址控制流域面积约39330km2,占全流域面积的51%左右,多年平均流量524m3/s。电站的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采用大坝、首部地下引水发电系统的开发方式。水库正常蓄水位2500m,总库容27.32亿m3,调节库容19.17亿m3。电站装机容量20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77.07亿kW.h。
双江口水电站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主要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枢纽工程由拦河大坝、泄洪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拦河土质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312m,坝顶高程2510m,坝体填筑总量约4400万m3。枢纽泄水建筑物包括洞式溢洪道、直坡泄洪洞、利用施工后期导流洞改建的竖井泄洪洞和利用施工中期导流洞改建水库放空洞,洞式溢洪道、直坡泄洪洞、放空洞布置于右岸,竖井泄洪洞布置于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布置于左岸,发电厂房采用地下式,厂内安装4台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采用“单机单管供水”及“两机一室一洞”的布置格局,包括进水口、压力管道、主厂房、副厂房、主变室、出线场、尾水调压室、尾水隧洞及尾水塔等建筑物。
拦河大坝工程计划工期:2016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引水发电系统主要建筑物包括进水口、压力管道、地下厂房三大洞室(主副厂房及安装间、主变室、尾水调压室)及尾水系统、出线场,其中控制工期的关键项目为主副厂房及安装间的施工。厂房上层施工通道开挖安排在2016年2月至10月施工,历时9个月;主、副厂房开挖安排在2016年11月开始施工,至2019年8月厂房开挖完成,历时34个月。一期混凝土浇筑从2019年9月开始施工,至2020年4月完成第一台机组混凝土,历时8个月。后续机组一期混凝土浇筑之后进行,至2021年7月完成全部4台机组一期混凝土,共历时23个月。二期混凝土浇筑及埋件从2020年5月开始施工,至2021年6月完成第一台机组混凝土,历时14个月。后续机组二期混凝土浇筑及埋件之后进行,至2022年9月完成全部4台机组二期混凝土,共历时29个月。机组安装从2021年7月开始,至2022年8月完成第一台机组安装,历时14个月,后续机组每四个月安装一台,至2023年8月底全部安装完毕。
泄洪及放空系统包括洞式溢洪道、深孔泄洪洞和竖井泄洪洞和放空洞,施工均不在关键线路上,安排比较灵活。洞式溢洪道的施工从2018年2月开始进出口开挖,至2024年5月混凝土浇筑完成,历时76个月。深孔泄洪洞施工从2017年10月开始,至2023年3月完成,历时66个月。放空洞后半段洞身及出口与2#导流洞结合,进口及前段洞身施工从2019年1月开始,至2021年7月底结束,历时31个月。放空洞闸室后改建段施工安排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进行,4月底放空洞施工结束,具备过流条件。整个放空洞施工从2019年1月至2023年4月,历时52个月。2#导流洞工程从2017年9月导流洞底板垫层混凝土拆除,至2023年4月底导流洞封堵段灌浆完成,共历时68个月。3#导流洞及竖井泄洪洞施工从2016年11月开始进、出口土石方开挖,至2021年10月底完成,共历时60个月。竖井泄洪洞改建段安排在2024年3月~5月中旬施工。
2.2招标范围
(1)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工作范围是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工区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包括系统总体设计及实施方案编制、硬件设备采购、第三方软件采购、应用软件的开发、系统集成、调试、试运行、维护等工作。
(2)本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工区智能监控系统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营地(含石广东营地和根扎营地)机房至大坝左右坝肩及第一、二、三期工区封闭管理岗亭的工区网路建设,满足智慧工程相关信息传输需要;
2)负责工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工区主要部位和第一、二期工区封闭管理岗亭安装视频监控终端和设施,对工区进行视频监控。
3)负责第一、二期工区封闭管理道闸自动控制系统建设,实现车辆自动识别,并自动控制道闸设备启闭。
4)负责本标段所建设系统试运行。
2.3项目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自2018年3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共18个月。其中:建设期自2018年3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共6个月;试运行期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共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近5年(2013年~至今)具有承担过视频监控系统或道闸自动控制系统建设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4)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2013年~至今)具有视频监控系统或道闸自动控制系统建设的主要负责人工作经历。
(5)未在国家相关管理机构(包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且未在双江口水电站工程禁止投标名单的单位。
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已被列入双江口水电站工程禁止投标名单的单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2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3日内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北京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4.3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4.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从公司的账户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的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购买方式。通过个人账户购买的招标文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5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0.00元整。
4.6招标人不安排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现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北京时间)为2018年1月3日9:00时~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日10:00时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