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年度彭阳县草庙乡周庄村、包山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损毁人饮管线维修安装工程已由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发【2017】5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彭阳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草庙乡周庄、包山2个村; 2.2、招标范围:铺设管道36.65km,其中:?180PVC-U管道4345m;?125PVC-U管道3345m;?110PVC-U管道1000m;?75PVC-U管道5932m;?50PVC-U管道2838m;?40PE管道8319m;?32PE管道9866m。建分水检查井23座、联户井45座、过路建筑物8座。 2.3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宁夏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需具有一级建造师),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近三年有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网上报名提供的建造师必须和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保持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3.2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3 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凡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有失信行为被执行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17年12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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