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公司垃圾专用车物资招标第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JLYT-ZBZX-2017-WZ-171(二次) 一、招标条件 吉林油田垃圾专用车物资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组织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垃圾专用车物资采购项目,定商定价定量采购,采购金额不超301.2万元(不含税)。 招标项目名称:吉林油田垃圾专用车物资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招标范围:垃圾专用车8台,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执行标准:附件2《技术要求》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吉林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使用现场 验收方式:按执行标准及合同要求验收 质量保证期:一年 标包划分及中标数量:一个标包,拟确定一家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资格条件: 制造商投标: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招标项目); 2.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及财务报告附注,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 5.具备国家工信部的公告(提供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批)”公告截屏);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涵盖招标项目,真实有效); 7.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涵盖招标项目,真实有效); 8.健康安全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SE/OHS认证或GB/T28001)(涵盖招标项目,真实有效); 9.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提交承诺书,盖公章); 10.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提交承诺书,盖公章);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交承诺书,盖公章);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需提供上述1-4、9-12项内容,提供产品代理授权证书,同时需提供所代理制造商上述5-8项内容。 技术资格条件: 13.满足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承诺书)。 注:供应商中标后,凭中标通知书办理“29010519”垃圾专用车项目准入或增项。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2月5日23:59:59至2017年12月10日23:59:59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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