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能源闽清上莲风电场(48MW)工程箱式变压器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福建闽清上莲风电场48MW工程箱式变压器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福建闽清上莲风电场(48MW)工程位于闽清县上莲乡福里村和林中村附近,场址主要涉及福里村、林中村、街中村、顶洋村等村庄。场址范围面积约5.30km2,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32′4.86″、北纬26°01′33.18″,东距上莲乡的直线距离约10km,东北距闽清县城直线距离约37km。闽清上莲风电场计划安装24台2MW风电发电机组,建设规模48MW。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闽清县。
2.3 建设规模:48MW。
2.4交通运输条件:闽清县境内已形成以福银高速、G316国道和S202省道为主框架,以县道和乡镇道路为主干道的公路网。 福银高速由东向西横穿过境, G316国道由东向西北斜穿闽清县,S202省道由东向东南斜穿过境,G316国道和S202省道在闽清县城区交汇,是闽清县县区范围内主要的交通路径。 X125县道则由北向南连接白中镇、池园镇和上莲乡等多个村庄,是本工程从上莲乡连接至白中镇,再至云龙乡的重要路径。X125县道的路基横断面约9m,双向双车道,路况较好。 本工程的场内道路可从福里村南侧的洋头附近的乡道引接。沿着乡道、X125县道、S202省道到达云龙高速互通口,继而连接全国的公路运输网,场址外围的交通条件较为便利。从云龙的高速互通口至福里村南侧附近的场外道路引接点的公路里程约51km。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为24台套0.69/35kV、2150kVA华式箱式变电站(含监控后台及监控单元)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需要投标方详细列出目录清单)。包括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等工作。
2.6 交货批次和进度: 2018年4月30日,首批10台箱式变电站设备及规定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到货;2018年6月30日,剩余14台箱式变电站设备到货,合同设备交货地点为,合同设备交货地点为:福建闽清上莲风电场工程指定地点。具体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所投箱式变电站型式试验报告或2000kVA及以上欧式箱式变电站型式试验报告;
③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业绩要求: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近3年已投产的与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风电机组配套的箱式变电站不少于600台(提供合同和用户投运证明),且有1年及以上96MVA规模的华变(欧变)成功运行经验(提供合同和用户投运证明)。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12月5日9时整至2017年12月19日17时整。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