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原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2015年项目结余资金工程已由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中低产田改造管理服务中心以巴中改发[2017]114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于五原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2015项目年结余资金,招标人为五原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五原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2015年结余资金工程
2.2建设地点:五原县塔尔湖镇、天吉泰镇、隆兴昌镇。
2.3计划工期:2018年01月10日-2018年06月30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衬砌农渠3条,共1.665km;维修衬砌渠道约9.396km;维修及新建建筑物249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依法注 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 质;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
程的施工经验。
3.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 师 证 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 书。
3.3 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3.4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 证 件及 证 明文件,下述 证 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
文件。
4.1.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 、组织机构代码 证 ( "三 证 "或"五 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1.2有效的企业资 质等级 证 书(副本复印件);
4.1.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 (原件及复印件);
4.1.4企业银行账户开 户许可 证 (原件及复印件);
4.1.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身份 证 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 证 原件及复印件、建造 师 注 册 证 、安全生产考核 证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4日至2018年12月08日购买招标文件(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
息)。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另收100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6日下午15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琳
电话:15712812207 010-53310586
QQ:3356669237 微信:CYMHY666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