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能源2018年度脱硝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类型:货物
项目地点:新疆伊宁市合作区阿勒泰路3666号,国投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厂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2018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21日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内容
1. 标段名称:伊犁能源2018年度脱硝液氨采购
3. 招标范围: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330MW机组SCR烟气脱硝系统2018年度工业液氨的采购1790吨,主要技术要求液氨纯度≥99.6%,残留物含量≤0.2%。投标人负责对供货范围内材料的加工、检验/试验、运输等。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4. 标书款(元):1000
5. 投标保证金(元):8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2014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投标人在2014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4、未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国投电力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
1)有制造液氨的能力,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书许可范围包含本次投标产品);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2016年销售量不低于本招标项目采购最大量,以合同为准;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1)有销售液氨的能力,并取得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次投标产品);
2)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或供货协议;
3)2016年销售量不低于本招标项目采购最大量,以合同为准;
2、实际承运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次投标产品);若委托他人运输的,应提供委托运输协议;
3、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一)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2017-12-05 15:00——2017-12-12 15: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