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渑池县产业集聚区群众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的委托,现对渑池县韶泉安置社区门市房、中心广场及小区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渑池县韶泉安置社区门市房、中心广场及小区绿化工程 4、工 期:90日历天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 2、须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函)。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打印页)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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