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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扎麻隆至倒淌河公路改扩建工程及湟源至西海公路工程沿线涉河桥梁工程防洪评价及对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1. 招标条件

青海省扎麻隆至倒淌河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5]1078号文批准建设,湟源至西海公路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7]6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沿线涉河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及对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标包划分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海省扎麻隆至倒淌河公路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西宁市多巴镇扎麻隆村附近,接西宁绕城高速公路,向西至石板沟利用既有西湟一级公路两侧加宽改扩建为八车道高速公路,之后采用分离式路基,既有西湟一级路作为半幅(驶向北京方向),在其北侧新建四车道公路作为半幅(驶向拉萨方向),经下脖项村、响河村至石崖庄,之后利用既有西湟一级公路两侧加宽改扩建为八车道高速公路至新民村后采用分离式路基扩建方案至湟源县,设置湟源互通式立交,之后新建六车道高速公路,路线基本与既有湟倒一级公路平行布设,经尕庄、董家庄、蒙古道村、和平村、药水峡、日月乡后,于日月乡南侧与一级路重合沿其中线两侧加宽,经若药堂至莫多吉村北侧,利用既有一级公路作为高速公路半幅,于其东侧新建三车道作为高速公路的另半幅至日月山垭口后沿一级路中心两侧加宽至日月山旅游专线平交西,之后利用既有一级公路左半幅加宽为六车道高速公路至项目终点京藏高速倒淌河立交,与倒淌河至共和段公路顺接,路线全长65.207公里(折合全幅)。

湟源至西海公路工程起于湟源县城南侧,设置湟源南枢纽立交与在建G6扎麻隆至倒淌河段高速公路相接,向北设隧道穿过五大巴至大华镇北侧,沿北侧坡面设线至口子村,在扎藏寺北侧上跨315后沿青藏铁路南侧设线,经巴燕乡、下巴台、金滩乡、东大滩水库北侧、海晏县北侧,在西海镇东侧路线折向北并止于西海镇北侧,与在建加定至西海公路、西海至察汗诺公路相接,路线全长49.88公里。

2.2招标内容:

青海省扎麻隆至倒淌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沿线涉河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包括湟水河中桥、湟水河1号桥、湟水河2号桥、石板沟湟水河大桥、下脖项湟水河大桥、月牙湾湟水河大桥、跨铁路分离式立交、湟水河13号大桥、跨铁路高架桥、湟水河14#桥、湟水河2#纵向桥等沿线涉河桥梁工程,所有桥梁应分别编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编制导则》(试行)及相关标准规范,并取得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相关批复。

湟源至西海公路工程沿线涉河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及对水文站检测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包括下扎汉1号大桥、下扎汉2号桥(左右幅)、巴燕峡大桥、湟水河金滩 1号桥、湟水河金滩 2号桥、湟水河金滩 3号桥(左右幅)、永丰2号桥等沿线涉河桥梁工程及1座湟西公路水文站,所有桥梁及1座水文站应分别编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编制导则》(试行)及相关标准规范,并取得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相关批复。

2.3标包划分、服务期及招标范围:

标包

服务期

招标范围

FW-1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评价报告获得有审批权的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青海省扎麻隆至倒淌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沿线涉河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报批及相关的其它服务。

FW-2

湟源至西海公路工程沿线涉河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及对水文站检测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报批及相关的其它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所具有的资质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但应提供该独立法人单位与其下属单位非独立法人机构隶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专业:水利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五年内(201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一项交通工程防洪评价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防洪评价报告工作的需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

3.4未被相关管理部门取消在青海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青海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取得2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17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且保证扫描件上二维码可扫描)、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到(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 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青海交通网:www.qhjt.gov.cn;青海交投网tzgs.qhjt.gov.cn;青海路达招标网:www.qhldzb.com上发布。

8.

招标

邮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 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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