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烟台八角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
第七批辅机设备采购(二)
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办事处山后初家村西,北侧与烟台港西港区毗邻,西侧及南侧为顾家围子山脉。厂区(围墙及以内)占地面积约47.14公顷。
1.2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招标范围 |
1 |
塑钢窗 |
厂区建筑塑钢平开窗3500m²、塑钢推拉窗800 m²、塑钢固定窗980m²。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3 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除特殊说明外,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开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投标,均做废标处理。
2.1.6除特殊说明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序号 |
名称 |
招标条件 |
1 |
塑钢窗 |
1、投标人近3年具有塑钢窗良好的运行业绩。 2、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
从2017年12月4日9:00时起至2017年12月8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