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西大道(海滨大道-海口路)改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赣榆海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府西大道(海滨大道-海口路)改建绿化工程施工已经赣发改投【2017】299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府西大道(海滨大道-海口路)改建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市政工程(绿化) 2.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小型,全长约1718米 2.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 2.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绿化苗木栽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 2.6工程建设地点为:北起海滨大道南至海口路 2.7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2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月12日,工期为 20 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9.工程估算价: 约 200 万 三、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需要满足的资质类别及等级为: 企业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等文件精神,企业需要对相关行为自行承诺,具体包括: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格式参照附件)。 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 (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计入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未解禁的情况下,将不准予报名。 (3)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和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17年9月-2017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五、评标办法 1、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2 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组建清标工作组; ●评标准备及清标; ●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入围 ●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 3评标入围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3.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控制价乘以95%-100%,本工程招标人期望值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3.2评标入围方式: 符合以上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方法一:全部入围,即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4、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方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方法一: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仵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1、评标基准价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1-Q1;本工程K2=90%;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使用网银购买 招标文件成功后可以进行投标操作。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5日至 2017年12 月11日之间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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