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环线一期交流配电屏、交流配电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05
招标编号:DXZB20170092
开标时间:2017-12-2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10万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规模:项目金额110万元。本次招标为预估量招标,实际需求量需根据具体项目设计方案予以确定。
1.2采购内容:
1.2.1本次采购的货物清单具体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备注 |
1 |
交流配电屏 |
380V/100A |
个 |
|
2 |
交流配电箱 |
380V/32A,上下开门 |
个 |
1.2.2 合同有效期:在协议生效后,至协议约定的执行期限或协议金额消耗完毕(以到达在先者为准):
(1)协议约定的执行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协议采购含税总金额上限[110]万元。
1.2.3 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各项规范要求。
1.2.4 到货期:
根据约定,所有合同设备将以[多]批发货。
普通到货期:物资由卖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包装并于收到买方或买方委托单位发出要货订单通知之日起[18]日内完成到货;
紧急到货期:物资由卖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包装并于收到买方或买方委托单位发出要货订单通知之日起[14]日内完成到货;(紧急到货需求不得高于合同总额30%)。
1.2.5 交货地点:重庆铁塔所辖区域采购人指定地点。
1.2.6 质保期:卖方所提供的协议物资的质保期为[36个月],从到货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综合折扣系数1.0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否决处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2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原件;
2.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4 业绩要求:提供2015年01月01日至今具备交流配电箱或交流配电屏销售业绩累计200万元,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框架合同无金额,则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复印件;
2.5 投标人须对投标产品交流配电箱,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合格报告,报告出具日期须在2017年6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具体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6 投标人必须为产品原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信誉要求:符合下列情形:
2.8.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与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无重大事故责任、犯罪行为;
2.8.2从2015年01月至今无因拖欠民工工资引起的民事案件败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index.html)的行政处罚信息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说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