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2017-HNCG-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营运用房装饰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焦作市分行营运用房装饰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体建筑包括1#楼(含营业网点)、2#公寓楼、5#车库及辅助用房、6#水泵房装修改造,3#仓库、4#变电所拆除工程,室外工程、主要设备(含电梯等)。
2.3招标范围、服务周期、服务质量要求、标段划分:
序号 |
招标范围 |
监理服务周期 |
质量监控目标 |
标段 划分 |
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营运用房装饰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期阶段及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的全过程监理。 |
360日历天 |
合格 |
一个 标段 |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级资质。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具有工程系列(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房屋建筑工程、城建等专业)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级技术职称,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项目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近 3 年(指 2014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来须具备至少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平方米的房建施工监理项目;
3.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 3 年(指 2014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来须具至少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平方米的房建施工监理项目。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6财务要求:投标人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和查询截止日期均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1.同一项目业绩不得在3.4.1、3.4.2项中重复统计。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12月04日至2017年12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